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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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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关注点梳理

日期:2022-11-25   浏览:1406

随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的到来,各地为了完成年终大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各项措施和行动纷纷展开,在常态化疫情管控情况下以污染源自动监测为重点的非现场执法检查显得尤为重要,在年终冲刺前各地针对自动监测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大练兵正在进行中,烟气自动监测现场执法检查应该关注哪些方面内容呢?邢台在线监测者说为您梳理如下,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形应结合实际情况调查分析。


设备资质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主要资质包括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出具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出厂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常见问题主要有:


1.设备厂家未出具出厂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出厂检验/检测报告弄虚作假。主要表现有出厂检验/监测内容简单,未注明检验/检测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只是对外观和基本的配置结构进行检查;或者出厂检测报告中数据不能表征现场设备的测试情况,即报告和设备上无相关设备编号(如一些皮托管系数未出具测试报告,系数来源未知,皮托管上无相关标签标识或者标签为手工填写,且可以轻易更改);也存在一些设备未经检测直接出厂的情况,设备质量无法保证。


2.设备出厂检测合格证流于形式,监管缺失。多数自动监测设备出厂时配置有设备出厂检测合格证,合格证上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表明合格证与现场设备的关系,一些设备厂家出厂合格证上仅显示合格证三个字,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缺失,加盖印章为QC或PASS、检等标识,未注明设备厂家基本信息,合格证防伪水平几乎为零,不具备任何权威和意义,甚至一些设备合格证出现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空白的情况,也存在空白合格证上设备厂家加盖了厂家相关印章的情况。设备出厂检测监管的缺失,是大量质次价低设备充斥市场主要原因。


3.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监督检验认证检测报告内配置等内容不符。自动监测设备与认证检测报告不符主要表现在设备配置不一致,如分析仪认证检测原理为红外方法,现场使用设备原理为紫外方法;设备量程与认证检测报告不一致,如分析仪认证检测SO2量程是0-50mg/m3,现场使用分析仪SO2量程为0-50ppm等;认证检测报告中颗粒物量程为无量纲(如0-20),现场设备量程为0-20mg/m3,无量纲和mg/m3对应关系出厂检测报告中无体现说明;也存在设备供应商为达到设备与认证一致的目的,擅自更改认证检测报告配置清单中设备型号和量程的情况,或者提供的认证检测报告无设备配置信息页;一些自动监测设备未取得认证检测合格报告已经进行销售使用,应留意设备出厂日期和认证检测日期。


4.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过期或者型号与现场使用设备不一致。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一般是通过质量监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环保认证证书,应注意证书和认证检测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逻辑;认证检测标准和环保认证证书注明的标准要一致,设备规格型号也应一致,对于一些设备厂家具备几个型号的设备的,应留意实际使用设备的型号与认证证书型号的一致性。


设备选型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对现场工况的适用性产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自动监测设备适用性问题主要表现在设备选型上,设备的选型主要是对自动监测设备配置、原理和方法的选择,明确选择设备配置在使用行业和工况下应用具备的优势和存在的缺陷及防范措施。设备选型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自动监测设备未进行选型,排污单位或供应商未针对现场工艺工况进行调查,按照价格和渠道优势供应了常规标准配置的自动监测设备。表现在设备购置时未进行现场勘查,供应商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选型方案,合同签署时未确定设备技术协议或技术方案,只有一份商务购销合同,自动监测设备选型缺失或选型不合理是自动监测数据应用问题的基础性问题。


2.烟气自动监测设备选型中常见技术问题。颗粒物监测设备选型时未充分考虑治理设施对颗粒物监测方法的影响(原位式测量/抽取式测量、前散射/后散射、光学/电荷法),未充分考虑监测方法和原理对生产和治理设施的变化响应情况,不能做到监测数据真实反应生产和治理设施趋势逻辑,监测数据波动较大或者近似直线;烟气分析仪选型时未考虑烟气背景气对测量原理的影响(如焦化甲烷对红外的干扰,HC对紫外的干扰,FTIR谱图库不能包括焦炉烟气中的HC干扰测量等),辅助设施不稳定对分析仪的影响(如仪表气压力、露点,环境温度和湿度、振动和电磁波干扰等),形成测量数据偏低或不合逻辑的超标;流速选型时低流速对差压测量的影响未考虑(如焦炉烟气采用差压测量数据频繁零值);湿度和氧选型时未考虑背景气和环境条件对测量的影响(如焦炉、烧结烟气氧化锆一体化湿氧测量数据偏低或数据不符合逻辑),烟气温度过高对测量元件的损坏(如焦炉烟气采用原位式阻容法测量,测量元件经常性烧坏,数据异常)。


3.自动监测设备未进行设备选型后性能指标的测试评价,日常开展的自行监测和比对监测均满足误差要求,监测数据频繁异常或莫名的超标,监测数据无法得到应用的应予以关注。自动监测设备选型后运行中频繁无正当原因异常或超标的,又未开展自动监测设备选型适用性测试评价,无法说明理由,未采取有效整改或预防性措施的应是检查的重点。


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环节遗留问题是自动监测数据影响的主要方面之一,设备运行后重新整改和调试的情况日益增多,主要原因是安装调试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安装调试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安装不规范,安装报告与实际安装情况不符。安装不规范情形有直管段不满足要求、采样平台尺寸及栏杆、楼梯等设施不满足要求,管线铺设未固定或U型、比对监测孔位置不符合要求,探头安装角度、设备固定及仪表气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等。安装报告部分安装单位采用自制模板,内容缺失,不能充分体现安装中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安装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报告中显示比对孔正常合规,实际无检测孔等),安装环节的问题是现场检查中容易发现的问题。


2.调试不规范,调试报告与实际内容不符,甚至编造调试报告。调试环节问题主要有调试流程不对,未进行试运行或试运行时间不满足即开展调试;调试时间不合理,如零点漂移和跨度漂移测试应先于72小时前一天进行一次测试校准;调试期间数据未在上位机或数采仪内进行记录,调试过程无法溯源;调试报告中无相关测试时间和数据,或测试数据与设备记录数据不一致,调试报告相关指标计算错误;颗粒物调试中采用的监测方法不满足要求,或颗粒物采样时间及采样规范性不合规,调试完成后相关系数数据未设置于设备内,尤其是以颗粒物的斜率和截距未进行设置,或二次设置(设备内和上位机/数采仪内均设置斜率和截距,颗粒物数据进行二次计算)的情况。无法提供比对监测原始数据,编造调试报告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场检查时应关注比对监测的原始数据或比对监测时的相关影像,验证核实比对监测行为的存在。


验收备案   


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多数是排污单位自主验收,完成验收后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验收备案是对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的重要基础环节,验收备案后的数据往往才能得以应用。验收备案中应关注以下几点

1.验收组织单位和参加人员。一般情况下验收是由排污单位组织,组织在线监测方面的专家对设备选型、资质、安装调试、联网运行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实际验收往往是供应商组织验收,参加单位为设备厂家、排污单位、调试单位、比对监测单位或运维单位,参加人员都是利益相关方和参与者,为验收环节存在问题埋下了隐患,应高度关注,同时也应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无整改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比较常见

2.未按照要求流程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未到场或未进行相关操作和技术指标的测试验证。验收中未进行标气测试或比对监测,未对联网运行指标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只是对相关报告和资料进行查阅,未进行实际核实,甚至部分验收人员未到现场直接在验收报告的中签字;现场检查时应对验收时相关影像进行查阅核实

3.验收备案材料和参数数据与实际不符。验收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一些地方存在验收后长时间未进行备案,或者地方环境管理部门无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备案的情况,备案材料和设备参数与现场实际运行参数不一致,甚至对部分验收中不合规的参数设置进行了备案,备案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应在现场检查中进行关注。


检查项目   


1.超标异常数据。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中超标异常数据(小时数据或日数据)进行发现并核实原因,超标异常数据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采取的措施,原因反馈及相关责任方进行核实处理,超标异常数据发生频次进行查看和统计;理清超标后异常和异常后超标,超标后故障和故障后超标的操作逻辑及分析。


2.数据长时间处于较低排放水平,或者长时间处于较小范围内波动的情况。对数据长时间处于低水平的应进行全系统质控测试,必要时开展比对监测;数据长时间处于小范围内波动的,主要在颗粒物浓度数据上表现较为突出,应关注设备采样是否正常,设备参数设置的合规性以及设备对工艺工况的适用性。二氧化硫数据长时间零值的,应对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质控测试,尤其是要进行高中低浓度标气全流程测试,测试中对标气通入位置及压力、流量进行关注,避免半程或大流量测试的假合格情况。


3.数据采集处理及传输环节规范性检查。主要涉及分析仪、上位机及数采仪数据的一致性,尤其是干湿基浓度及折算浓度计算公式的合规性,取消上位机的场合,数据直传的,热湿法中干湿基换算应在数采仪中设置、查看和验证计算的正确与否,数据直传中负值和超量程值是可以显示传输的,应注意相关数据的处理是否合规;部分数采仪存在停炉模式,即氧大于某个值就不折算应得到充分关注;自动监测数据自动标记及数据处理的合规性检查,数据标记状态是否与实际操作相符,标记数据处理的措施,即非正常测量数据统计时的规则合规性及小时、日数据标记是否合规,尤其是要关注部分设备对自动反吹时,除流量数据外所有数据强制为零的情况应高度关注。


4.生产治理设施调整后自动监测数据的相关性。检查生产启停时自动监测数据是否符合相关逻辑,治理设施调整时监测数据的降低和升高情况(如脱硫剂和氨水的投加量调整,SO2/NOx数据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启停产期间数据无明显变化的参数高度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如一些颗粒物监测数据停产和生产期间数据无明显变化),部分行业启停期间存在数据超标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对相关行业启停期间监测数据不超标的应关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或旁路开启情况(如一些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豁免超标的行业有水泥窑尾点火期间NOx超标,火电或锅炉点炉期间NOx超标等)。一些行业生产是不可中断的,运行中没有超标数据的应高度关注,如焦炉运行中排放是一直存在的,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监测数据不超标应关注旁路监测情况,玻璃熔窑运行中不能停产,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治理设施切换期间数据超标很正常,如运行中没有超标数据应关注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5.部分行业非常规污染物或治理设施对自动监测的干扰。焦化、耐材、危废焚烧、生物质锅炉等行业排放烟气存在特征污染物(如NMHC、HCL、HF、CH4等),且有可能存在多种复合式特征污染物,对不同自动监测原理和参数均产生干扰和影响,检查中应对干扰数据和实际超标数据进行分辨,诸如焦炉烟气中甲烷对NDIR的正干扰,部分有机物对DOAs产生负干扰或正干扰,生物质锅炉烟气中存在有机物和氨的复合干扰等。一些企业治理设施简易形成了转化排放和变相排放的问题,排放烟气中人为增加了干扰物质,如氧化脱硝吸收不佳的情况下,烟气中水溶性离子影响测量。自动监测的检查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治理设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运行维护   


运行维护是自动监测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的环节,运维中主要涉及的问题有人员不当操作、运维单位管理、运维工作动机等方面,主要问题如下:

1.运维人员不当操作或不会操作问题。运维人员持证上岗是检查中对运维人员基本的要求,取得考核合格证的运维人员不一定具备相关操作能力,检查中应关注持证人员操作能力问题,相关问题应反馈至有关单位加大不具备能力运维人员的打击惩戒;高度关注运维人员不按技术规范操作或利用相关设备、技术规范缺陷进行不当操作的行为,如全程通标测试擅自改管路的半程通标,为防止小时数据超标每小时进行几分钟断电维护操作的,利用设备厂家权限进行隐藏参数或日志删除等操作。


2.运维单位管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运维单位运维活动的安排和监督,超标异常数据运维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方面。对自动监测设备超标异常后反馈全部为运维所致的应高度关注,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应结合运维事件记录、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视频门禁等辅助设施进行核实验证;常见的情形有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后运维单位进行标气质控,出具质控造成的报告说明,数据超标后出具堵塞、清理、维护等方面的报告,生产或治理设施调整运维单位出具漂移、老化或者干扰等原因的非真实性证明材料。


3.运维工作动机不纯是运维环节中问题发生的本质。运维单位运维自动监测设备多处于销售自动监测设备、配件或其他工程的目的,同时运维存在风险竞争大,利润低的特点,现场检查中应对运维单位与排污单位开展的其他业务进行了解,关注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相互间的评价。当排污单位对运维单位非常满意和认可时,存在运维单位工作确实很突出,可以从现场数据、运维记录、相关操作等方面进行验证核实;也存在排污单位与运维单位达成某种默契的情况,尤其是业务上的合作,往往可能通过自动监测运维来保持或维护,应高度关注自动监测数据及合规性。当排污单位对运维单位不满意和认可时,可能存在运维单位坚持原则和底线,不与排污单位同流合污的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相关工作可以得到核实验证;也存在运维单位运维工作和其他业务都没做好的情况,自动监测数据运行情况更应得到高度的关注。


结  语

  

污染源自动监测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日一时所致,产生问题的根源即有排污单位、运维单位和设备厂家的责任,也有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是哪方面的问题和原因,污染源自动监测现场执法检查中应本着发现问题,实事求是,明确责任,解决问题的原则,逐步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升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切莫不论大事小情教条式的处罚,也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式的不予以处罚,通报和处罚是自动监测管理提升的手段和方法,不合理的处罚和通报也会加剧自动监测设备和应用乱象的发展,不利于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公平、公正、公开,适当、合理的处罚和通报将促进自动监测市场和运维市场的健康发展。